2015年6月19日 字体 大 中 小 |
为惩治和预防腐败,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,高度重视和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举报权利,发挥人民群众的重要作用,坚持从严治检,强化自身监督制约,树立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形象。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部署,淮阴区人民检察院从今年6月23日—26日开展第十七个“举报宣传周”活动。 网上举报信箱:hahyq@js.jcy.gov.cn
举报人的自我保护 1、举报时应注意方式方法。举报要秘密进行,不要让被举报人知道。 举报奖励 向人民检察院举报管辖内的职务犯罪案件,经查证属实,为国家挽回巨大经济损失,被举报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,且举报人自身与案件无牵连,在被举报人被终审判决后,可以对举报人酌情予以奖励,举报奖励原则上限于实名单报人,有重大贡献的给予重奖。 署名举报 署名举报不仅能方便检察机关及时受理案件,与举报人取得联系,走访举报人,及时开展调查取证,以尽快掌握和查清被举报人的犯罪事实和证据,使查办案件工作少走弯路,在短时间内突破案件,而且对于表彰举报人、弘扬社会正气都会起到重要的作用。因此,检察机关大力提倡和鼓励群众署名举报,并向社会公开承诺,署名举报件件答复。同时,检察机关加大了对打击报复举报人案件的查处,以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利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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