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漆卫军:用实际行动诠释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
    漆卫军,1995年11月参加公安工作,现任淮阴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,三级警督。自参加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以来,无论在哪个岗位上,他始终以一名人民警察和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,以饱满的热情全身心地投入到实际工作当中去,立足本岗,兢兢业业、任劳任怨,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绩,多次受到区委、区政府、分局、市交巡警支队表彰。
爱岗敬业 屡破逃案
    自担任事故处理股股长以来,漆卫军带领全体事故处理民警担负着全区集勘查现场、侦破逃逸案、调查取证、调解处理等繁琐工作于一身的重任。工作中,漆卫军总是率先垂范,不分昼夜地开展工作,几乎放弃了所有的节假日。漆卫军就像一台不知疲倦的机器,连续运转,从不叫苦叫累,总是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影响和带动着全股民警。在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上,漆卫军带领事故处理股全体民警取得了辉煌的成绩。他先后带队侦破了“2014.4.21交通肇事逃逸案”、“雷闵交通肇事逃逸案”、“王江林交通肇事逃逸案”等重大交通事故逃逸案。2011年侦破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7起,侦破历年重大交通肇事逃逸积案8起;2012年侦破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12起,侦破历年重大交通肇事逃逸积案5起;2013年实现13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全破,交巡警大队被公安部交管局表彰为“交通肇事逃逸案件集中侦破行动成绩突出集体”,这也是全市唯一的先进集体。2014年4月21日3时50分许,宁连路与长江路交叉口发生一起致二人死亡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。案件发生后,漆卫军迅速赶赴现场,组织警力开展侦破工作。他本着高度的责任心,细致勘察事故现场,不遗漏任何一个细节和物品,对因强烈撞击产生的数百物体碎片逐一查看、辨认、筛选,进而从一名血肉模糊死者穿着衣服内发现一带有“1”字比较厚的红色塑料片(肇事车辆标志),为破案奠定基础。通过对车辆碎片分析,结合图侦技术,最终锁定肇事嫌疑车辆及肇事嫌疑人,并成功在涟水将犯罪嫌疑人徐亚林抓获,截获肇事车辆苏AG1012号重型普通货车,成功侦破案件。在事故处理维稳工作中,由于车辆逃逸,车辆保险不可以赔偿,漆卫军积极做好死者家属情绪稳定、矛盾化解工作,有效的避免了死者家属情绪激化,消除了信访闹事苗头,并最终成功妥善处理好该起事故。
苦练精兵 公正规范
    在事故处理中,漆卫军深感事故处理工作牵动着千家万户的心,必须怀着对法律负责、对社会和谐负责的真诚公正之心,去对待每一起事故、每一个当事人。近年来,他带领事故民警对交通事故进行逐一回访,针对回访当事人提出的意见,进行认真的整改,进一步规范交通事故执法工作。针对交通事故工作量大,一些事故责任不明确问题,建立了案件审核制度,让每名同志都感到有责任、有压力,真正落实执法责任机制。他从接处警、出勘现场、调查取证、赔偿调解、实施处罚等各个工作环节规范民警的言行举止,避免因事故处理民警的工作不到位、语言不文明、行为不规范激化矛盾,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纠纷。在他的努力下,在全市县区大队中率先建成道路交通事故综合服务中心,严格按照执法规范化建设要求,立足定位复合型、综合性的执法、司法、公共服务平台,集交通事故调查认定、交通事故裁判、人民调解、司法援助、司法鉴定、医疗服务、保险理赔等诸多功能,协调法院、司法行政、物价、医疗服务、保险等部门联合办公,建立交通事故与民事赔偿处理、调解和审判“一体化”、保险理赔“一条龙”、服务群众“一站式”多元化工作机制,优化综合服务区、群众等待区、执法办案区、办公区“四区”划分,规范化管理、阳光下执法。服务中心通过整合多方资源、发挥整体优势、拓展服务功能,实现道路交通事故民事赔偿工作全方位、全过程“无缝衔接”的一站式服务,“零距离”服务联系群众,让交通事故当事人“少走冤枉路,少花冤枉钱,进了一扇门、办结所有事”。建成以来,服务中心已成功调解事故纠纷2200余起,群众满意率达99%以上,先后被市公安局授予“全市公安机关优质服务示范窗口”称号,被市交警支队确定为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随岗培训基地。工作做法在全省公安工作会议上作为先进经验进行交流推广。
秉公执法 严于律已
    事故处理工作是公安机关的重要“窗口”,人民群众的满意程度,直接影响着公安机关的整体形象。工作中,漆卫军带领事故处理全体民警,坚持依法秉公办案,以责论处,杜绝执法不严,违法违纪现象。对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,漆卫军历来采取集体研究,公开认定的方式,杜绝一人包案到底,并且将事故处理程序标准等向社会公开,实行“阳光作业”、“开门办案”,有效地增强了事故处理工作的透明度,实现了执法的公开、公正和公平。由于受社会风气的影响,近几年送礼者、说情者总不乏其人,漆卫军始终坚守“清清白白做人,干干净净做事”的人生信条,在金钱、人情关面前,一次次经受住了考验,凡经他手处理的事故,不论是外地人还是本地人,生人还是熟人,他都一视同仁,秉公处理,受到当事人的一致称赞。多年来,经过漆卫军手中办理的各种交通类案件,没有一例引起行政诉讼,群众满意率达到100%。2013年3月,辖区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,河南驾驶人王某驾车被刘某驾驶的淮安大货车追尾。处理事故时,王某担心外地人会遭遇处理不公,便悄悄塞上2000元钱,希望能秉公办案。漆卫军在几经推辞无果后,考虑到外地驾驶人的担心和无奈,便及时向大队汇报情况,按指示将这笔钱暂时保管了下来。过了2天,在河南驾驶人王某拿到无责的《事故认定书》后,脸上露出满意笑容时,漆卫军及时将钱原封不动的送还。这时,笑容僵在了王某的脸上。随后,王某给漆卫军敬了个礼,说:“真对不住了,听说社会上兴这一套,看来误解你了,真诚的向你道歉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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